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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需要休养生息,渔船也要及时保养,刚好趁这个机会,好好修整下渔船的生锈部分。”自3月1日椒(灵)江流域全面禁渔起,船老大何小富就将自己的渔船,停在了位于台州椒江区前所街道的松浦闸内陆渔船集中停泊点,为接下来的船底附着物清除、防锈漆喷涂、主机设备修缮等作准备。
3月14日上午,椒江多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力量,来到农贸市场、码头停泊点、街头排档等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违禁渔获物等行为,把好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关。
据悉,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自2022年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其中,椒(灵)江流域禁渔区为121°27′00.64″E、28°41′40.66″N与121°27′00.69″E、28°41′11.55″N连线以上的椒江;以及灵江、永安溪、永宁江、始丰溪、义城港、大田港。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
“今年是椒(灵)江流域实施禁渔的第二年,在前期统一召开伏休会议、签订相应渔船伏休承诺书、发放禁渔宣传手册等形式提升禁渔知晓度后,我们还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禁渔行动落到实处。”椒江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教导员李海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