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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4月12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综合整治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进度,有序推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 省应急管理厅提出,要压实监管责任,根据辖区非煤矿山数量及分布,织密整治网格,凝聚整治合力,重点围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确定的非煤矿山3项内容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确定的3个方面12项任务,加大复工复产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恢复生产建设12条”推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 省应急管理厅明确,要定期梳理、全面掌握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主动靠前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等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督促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加大对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严禁未持证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同时要对生产施工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严禁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或借复工复产名义进行非法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