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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陵县公安局、南陵县财政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购房补助申请统一安排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住建局窗口受理。
一、申请地点及时间
1、申请地点
购房补助申请统一安排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住建局窗口受理。
2、申请时间
审核受理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
二、补助申请
购房补助包括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其中期房面积补助在预售合同签订备案后申请,契税补助在缴纳契税后申请;现房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