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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王一淇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沈璐) “以前搜查令都是用来搜查住所的,这次用在了搜查随身物品上,没想到真的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感叹道。日前,针对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瓦房店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手指上的戒指压痕,顺藤摸瓜,依法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搜查,结果在其包中搜查出金项链3条、金戒指2枚、金手镯1个、金手链1个、金耳环1副以及2张定期存款单(第三人姓名),最后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据了解,韩某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瓦房店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韩某某借款人民币7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韩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李某以生产经营受阻、无力偿还债务为由拒不履行。
3月13日,案件承办人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在制作执行笔录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细心观察发现其两个手指上有白色的压痕,与戒指痕迹类似。因为压痕未消,考虑李某摘掉戒指的时间应该不长。执行法官一边稳住被执行人,一边将上述观察情况和经验判断汇报给领导,获得领导支持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出示搜查令,依法对李某的随身物品进行搜查。在其包中搜查出金项链3条、金戒指2枚、金手镯1个、金手链1个、金耳环1副以及2张定期存款单(第三人姓名)。但李某称包及包内所有物品均不是其所有,是替其姐姐保管,仍然坚称自己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
执行法官不为假象所迷惑,将搜查出的金饰品进行扣押并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李某无法自圆其说,遂表示迅速筹款,当日李某的亲属将75000元如数送至法院,法律文书判决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表达了敬意,十分感谢法官在不懈努力下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