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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6月9日电 8日,深交所向熙菱信息下发监管函。
据监管函,2021年12月9日,熙菱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合计不超过1.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023年4月27日,熙菱信息披露公告称,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在2023年1月至4月期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约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3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监管函指出,熙菱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5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要求熙菱信息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级市场方面,熙菱信息8日收涨3.49%报12.47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